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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区检察院与南宁市两级环保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讨论电动车废铅蓄电池监管问题
时间:2019-03-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期,江南院针对江南区、经开区的电动车维修点在电动车废铅蓄电池产生、贮存等环节存在的违法行为, 监管部门不严格履职,致使生态环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分别向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南宁市江南区环境保护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建议发出后,两级环保部门积极响应,主动联系我院,商讨如何完善该项监管、整治工作。

  11月16日上午,南宁市环境保护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南宁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南宁市江南区环境保护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与江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江涛及民事行政检察部干警在该院召开电动车废铅蓄电池领域公益诉讼联席会议。

  会上,陈江涛副检察长介绍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以及该院开展电动车废铅蓄电池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南宁市环境保护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何莉对我市在整治废铅蓄电池存在的产生、收集、贮存后,流通渠道不畅等监管难点以及工作中仍存在疏漏及监管盲区现象进行了介绍,并对检察机关及时发现并提出建议表示感谢。随后,与会人员围绕江南区、经开区电动车废铅蓄电池产生、收集、贮存现状,以及如何对电动车维修点进行规范管理确保环境污染防治取得实效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双方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与环保部门的执法工作目标一致,均是为了维护环境领域的公共利益,加大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力度。为此,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经营业主规范管理,及时沟通具备收集、贮存、处理资质的15家企业主动服务市场,建立常态、动态的监管机制,最终实现经营户、企业、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共同保护环境的“双赢共赢多赢”格局。

  此次联席会体现了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对检察建议的高度重视,对助推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发挥了积极作用。

 

 

 

 (民事行政检察部 陆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