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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显成效
时间:2019-03-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江南院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院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城区中心工作,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工作中以人民为中心,认真学习和践行“枫桥经验”,积极参与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牢固树立稳定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深入基层、走近群众,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为辖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打造优质高效的检务接待平台

  积极树立司法为民服务理念,严格落实上级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以阳光检务、高效便民为工作方向,不断完善和推进“便民、利民”的综合性受理平台建设工作,着力完善和优化检察服务窗口功能,形成了集“控告举报申诉接待”、“案件受理”、“法律咨询”、“案件信息公开”、“律师阅卷”等业务为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检务服务平台,并在广西率先建成了网上检务大厅,完成高清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升级建设等一系列工作,使得接访工作更加高效便民。同时,以来访群众的实际需求为导向,为检察服务中心大厅配备了信息滚动屏、查询触摸屏、案件信息公开查询系统等信息公开设施,以及饮水机、报刊架、医疗箱、电脑、打印机等便民设施,为群众来访办事营造了良好的工作场所。2018年,该院在原综合检务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加大升级改造力度,按照统一标准完成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并在上级院的指导和规划下,升级拓展了智慧控申信息平台系统,进一步提升了为民服务的办事效率和工作水平。该院以综合检务平台建设工作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做法,已形成富有特色的江南检察工作品牌和广西区内控申接待工作的示范样板,获得了辖区群众和上级领导的认可。最高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曹建明、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书记彭清华、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柯汉民等领导多次到该院调研指导工作,对该院的“一站式”检务综合受理平台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2014年12月23日,检察日报头版头条以《综合性受理平台建设创出“广西经验”》为题对该院“一站式”综合检务受理的工作模式进行报道。2010年-2013年,该院连续两届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2017年该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这也是全国检察机关控申工作的最高荣誉。

  二、着力提高接访质量,及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完善控申接访工作机制。为了进一步提高接访质量,该院在抓好硬件建设的同时,着重完善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了《控告申诉工作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律师阅卷制度》等一系列工作规范,并抓好人员配备,将业务能力强、工作细致、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配备到控申接待窗口,干警们在工作中努力做到热情接待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反映的意见和问题,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切实做到谁受理、谁主管、谁负责,确保将受理的事项及时流转到业务部门具体承办,并加强跟踪和督办,使所办事项按期办结并及时答复来访群众。积极利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现代信息化模式,着力打造网上信访信息平台,实现群众足不出户即可表达诉求,在指尖上预约办理检察事务,使群众表达诉求、来访办事更加便捷。自2015年以来,共接待群众964人次,受理来信来访437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了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妥善解决,从源头上减少重复信访、越级上访等现象的发生。

  (二)深入基层贴近群众,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坚持定期开展“检察长接待日”、“公开大接访”、下乡巡访、普法“六进”等活动,深入乡镇、社区、学校以及广场、街道等人流密集区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普法需求,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认真受理群众的控告、申诉和举报,广泛收集社情民意,认真倾听群众的心声,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促进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稳定。如在2018年开展的扫黑除恶宣传活动中,该院组织干警深入学校、社区、村镇开展扫黑除恶活动6次,发放宣传资料500多份,向群众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表现形式等内容,提高广大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能力,积极鼓励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线索,营造了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社会氛围,促进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

  (三)利用科技手段远程化解矛盾纠纷。为实现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的工作目标,该院依托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平台,专门为来访群众设立了视频接访室,群众通过远程接访系统便可直接向上级院领导反映问题、表达诉求,进一步扩宽了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同时该院在日常工作中及时视频连接向上级院请示汇报、案件讨论,加强与其他检察兄弟单位的工作联系和协调互动,促进了群众的矛盾纠纷问题得到及时就地化解。如2017年6月,该院针对一名巴马县东山乡的刑事申诉人蒙某其居住地离南宁市较远,出行不便的实际情况,通过加强协调对接,与巴马县检察院连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对蒙某开展“两见面”工作,充分听取了申诉人蒙某的意见,核实了案件相关问题,并针对申诉人存在的疑问,耐心细致地对其进行了释法说理,促成其息访罢诉,取得了较好的接访效果。

  (四)加强检律协作互动,提升涉检信访案件公信力。在涉检信访工作中,针对部分当事人存在“信访不信法”的认识误区,该院积极探索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的“检察官+律师”的工作模式,努力为来访群众提供“周到、便捷、高效”的检察服务。如在检察服务中心开辟了专门的律师办公区及接待窗口,与城区司法局实行了工作联动机制,由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派出律师每周定期入驻该院开展值班接访,为来访群众提供第三方法律咨询服务,从法律的角度为来访人解疑释惑,消除疑虑,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近年来,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的涉检信访案件共15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取得较好效果;2018年,该院按照新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积极探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所办理的4起案件均在值班律师的积极参与下开展,有效提升了该院办理涉检信访案件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

  (五)完善涉检信访预警评估机制。及时掌握涉检上访人员以及案件动态,做好对倾向性、苗头性信息的收集、整理和风险评估,及进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进行掌控,努力将涉检信访维稳工作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维护了辖区社会大局稳定。该院多年来均未发生重大涉检信访、进京访案件。

  三、坚持执法办案与化解矛盾两手抓,努力减少社会对立面

  (一)落实好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于罪行轻微,属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严格掌握批捕、起诉标准,坚持依法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工作原则,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社会和谐。2015年以来,该院不批准逮捕刑事案件904件1703人,不起诉240件355人。如在办理张树添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中,该院结合被告人主观心态、行为后果、认罪态度以及案件所产生的社会效果等情况,依法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并依法对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使得被告人在开庭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有效恢复,为国家和集体挽回了经济损失。该案获评全区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精品刑事案件”,央视《今日说法》栏目也对该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化解社会矛盾的做法进行了深入报道。

  (二)做好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工作,着力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在工作中,该院办案人员通过充分阐述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和应受的处罚,耐心教育未成年被告人认罪悔罪、接受审判,深入分析犯罪行为发生的原因及应当汲取的教训,通过正面交谈、直接沟通,从“法、理、情”多个角度对被告人进行教育和引导,触发其内心的道德良知,从而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近年来,该院办理的未成年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再犯率为0,未成年人检察教育和感化工作成效显著。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在办案中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如2018年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案件中,该院采取邀请人民调解员、当事人亲友等第三方参与调解的方式,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帮助受害人取得了4.2万元赔偿金,有效维护了受害人合法权益,化解了双方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三)加强司法人文关怀,以实施司法救助促息诉罢访。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时刻把群众放在心上,严格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确定刑事案件受害人救助范围和救助对象,尽心尽力为困难群众争取救助,同时将被害人救助与息诉工作相结合,使救助工作达到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在注重对刑事被害人进行国家司法救助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全方位救助的新模式,帮助刑事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申请法律援助,协调解决低保、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并在被害人生活、就业等方面给予帮扶,形成了长效帮扶的救助机制,为刑事被害人多方面解决生活上的后顾之忧。自2015年以来,该院共为90多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36.55万元,有力地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如2017年在办理梁某猥亵儿童一案中,该院针对未满14周岁的被害人韦某某家庭收入微薄,因遭受侵害产生心理创伤,生活进一步陷入困境的实际情况,及时启动被害人刑事救助程序,积极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缓解了其家庭的困难。该院还积极延伸司法救助工作触角,坚持对救助对象进行跟踪回访,通过家访、电话回访等方式,重点了解被救助人及家庭成员生活现状、救助金使用情况等,努力发现问题,解决矛盾,真正做到救助措施落实到位,救助对象的困难解决到位。

  (四)发挥民行检察职能,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结合法律监督职能,找准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着力点,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如2018年在开展对农村土地承包、山林土地纠纷、农民工讨薪等领域的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中,及时向江南区法院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书,获得法院的采纳,使一起占地面积235亩、拖延执行17年的涉众土地权属纠纷执行案得以恢复执行,维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我院还积极开展协助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活动,经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南宁经开区相关部门加强工作协调,推动“八桂凤凰城”凤锦园项目农民工讨薪案件得到及时高效处理,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

  四、延伸检察服务职能,积极主动帮扶困难群众

  一是深入基层抓好扶贫攻坚工作。坚持走基层、接地气、解民忧的群众路线,认真落实区委的工作要求,组织党员干警开展帮扶苏圩镇隆德村贫困户脱贫工作,主动与隆德村村委开展支部共建活动,加强支部间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宣传扶贫惠农政策,探讨落实相关扶贫措施,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需,努力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2017年获得了城区的通报表扬。二是主动向困难群众伸出援手,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如2018年11月,该院支部发出倡议,组织党员为一名帮扶贫困户身患重病的孩子筹集治疗费用,共募集到了人民币5780元,由支部书记、副检察长滕居纯将该笔款款亲手交到该贫困户手中,以实际行动奉献爱心,践行了检察人文关怀和能帮就帮的南宁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