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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区检察院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跟踪回访工作
时间:2019-03-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按照“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的部署,江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江涛与诉讼监督部干警一行前往北海市合浦县公馆镇,对刑事被害人罗某一家进行了跟踪回访,了解救助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家庭的生活现状。

  罗某在2013年5月27日被被告人梁某用木凳砸伤头部,造成重伤,法院判决生效后,梁某一直未履行91078.4元的赔偿义务。由于罗某是家中的经济支柱,其妻子和四个子女均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案发后罗某四处举债治疗,且已丧失劳动能力,其大儿子被迫辍学外出打工,家庭生活因为罗某受到犯罪侵害一度陷入了困难。

  2015年底,自治区检察院与江南区检察院联合对罗某进行了救助,为其申请了救助金80000元。时任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继胜亲自到罗某家中发放救助金,并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为其解决困难补助、危房改造、减免子女学杂费等问题,通过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的长效帮扶机制多方面解决刑事被害人生活上的后顾之忧。

  陈江涛副检察长一行在回访中了解到,救助金发放到位后,罗某及时进行了颅骨修补手术,恢复情况良好,当地相关部门为其办理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部分医疗费用得以报销。根据罗某案发后丧失劳动能力的实际情况,当地相关部门核实其为低保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同时为其落实了危房改造补贴,并积极协调爱心企业捐助了部分建房物资,帮助罗某一家于2016年在原址拆除危房后重新建起了一栋约120平方米内有6个房间的两层楼房。目前,罗某的大女儿已经研究生毕业,在南宁市的社会服务机构工作,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馈社会。小儿子在助学贷款政策的帮助下进入了一所大专学习。小女儿在公馆镇当地读高中,学校为其减免了学杂费。罗某一家十分感激党委政府、检察机关以及社会各界在自己陷入困境时送来温暖,帮助自己渡过难关。

  近年来,江南区检察院以构建辐射广、多元化、综合性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格局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相关要求,在依法履行救助职能的基础上,争取党委坚强领导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主动融入大局,形成工作合力。同时,通过开展国家司法救助跟踪回访工作,及时掌握被救助人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全面掌握救助效果,在做好物质救助的基础上延伸至多角度、多途径的“全程救助”,让被救助人切实体会到司法温情和人文关怀。

 

 

 

 (诉讼监督部 许欣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