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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两级检察院联合开展远程司法救助跨省传递司法关怀
时间:2020-03-06  作者:农佐光、李希舟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4日,南宁市检察院检察长黄建波和江南区检察院检察长玉明建在南宁市检察院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成功开展了一次跨越千里的线上接访,确保家住江苏省海门市的申请人程某等人的救助工作及时有效推进,实现防控疫情和救助困难群众“两不误”。

    一、院领导高度重视,依法及时启动救助程序。程某等人是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张某某的近亲属。被害人张某某在事故中死亡,该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肇事方梁某赔偿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700716元。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梁某无可执行财产,被害人近亲属未获得实际赔偿。为此,程某于2020年2月10日先后向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江南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程某自述被害人张某某身故后,其需要独自扶养儿子以及家中两位老人,目前仅靠其微薄收入无法负担家庭生活开支及偿还借款,生活面临急迫困难。

获知程某的实际困难后,江南区检察院玉明建检察长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作为疫情期间的重点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副检察长陈江涛亲自参与、协调、推动工作,并与第三检察部主任韦桂宁组成办案组,积极推动司法救助开展。江南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刑事案件被害人张某某受到犯罪侵害致死,造成申请人程某等人系依靠张某某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及赡养、抚养的近亲属生活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依法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同时,该院迅速向上级院和江南区委政法委汇报工作情况,并提出以异地协助外调核实结合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远程视频系统接访开展司法救助的工作思路,得到了自治区检察院、南宁市检察院和江南区委政法委的支持。南宁市检察院和江南区委政法委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分别落实专项救助资金,为救助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在各方的重视和积极推动下,两级院决定联合开展救助,尽最大能力帮助程某一家。

     二、加强请示和协调,两地检察机关跨省合作推动司法救助工作高效开展。由于程某一家居住地在江苏省海门市,受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难以派员赴外省开展入户调查,为了尽快解决程某一家生活上的燃眉之急,江南区检察院积极向自治区检察院汇报,以异地协助外调核实的方式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得到了高检院、自治区检察院和江苏省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江南区检察院及时发出《协查函》,委托江苏省海门市检察院深入乡镇、社区调查核实申请人身份信息和家庭情况,收集完善相关救助材料,得到了对方的积极协助。同时,南宁市、海门市两地检察机关积极运用现有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加强技术协作,加紧进行视频连接调试,为即将开展的跨省远程接访做好技术支持。广西、江苏两地检察机关跨省接力,协同办案,共同“战”疫,为及时有效推进救助工作提供了保障。

        三、实施远程接访,跨省传递法治温情。在做好各方面的技术保障后,3月4日,南宁市检察院黄建波检察长和江南区检察院玉明建检察长通过远程视频连线接访了江苏省海门市的司法救助申请人程某,听取了程某一家的困难情况介绍,并对司法救助有关问题进行了核实和解释。黄建波检察长现场宣布了给予程某拨付15万元救助金的决定,并鼓励程某积极开展生产自救,着力照顾好家人,尽快摆脱困境。程某十分感动,表示丈夫过世后自己一度对生活感到绝望,在江南区检察院检察官的疏导、鼓励和帮助下,让其重拾生活信心,今后一定积极克服困难,努力开展生产自救,照顾好家庭,不辜负党和国家以及检察机关对自己的关心和帮助。

        此次接访,是南宁市两级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期间首次以跨省协查结合远程接访方式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期间得到高检院业务部门领导“疫情期间,不忘百姓,精神可嘉”的批示肯定,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对困难群众的司法关怀。下一步,江南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加强对该案的后续跟踪办理工作,尽快完成司法救助程序,争取早日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申请人手中。同时,在抓好疫情联控的同时,继续探索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推进信访接待工作,着力解决信访人的实际需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法治的阳光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