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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区检察院开展检察宣传周活动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掷地有声
时间:2020-06-15  作者:李希舟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8日—12日,江南区检察院认真落实上级检察院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主要展示该院司法为民的做法和成效,重点推介“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检察长接访信访群众以及深入基层开展宣传工作等情况。

6月9日上午,江南区检察院举办“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开放日活动,17名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走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访、网、电”办理场所以及远程视频接访场所,听取了玉明建检察长对该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有关情况的介绍。2019年以来,该院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深入推进群众“最多访一次”试点工作,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诉求,努力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切实提高涉检信访事项办理效率,实现办理群众来信来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率”两个100%。该项工作得到了高检院第十检察厅指导组以及自治区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并作为先进经验在全区进行推广。

代表、委员们对该院开展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充分认可,并提出了一些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玉明建检察长表示,江南院将汇聚多方智慧,继续完善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不断畅通信访渠道,加强信息化建设,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检察服务。

6月10日上午,该院开展检察长接访日活动,由玉明建检察长接待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申请人覃某某。覃某某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中身受重伤,法院判决被告黄某某等三人赔偿 34.7万余元,但被告人除赔偿5000元外至今未履行其余赔偿义务。由于申请人覃某某出院后至今仍留有严重的后遗症,后续需要定期复查和跟进治疗,加上受伤后无经济来源,生活面临困难。接访中,玉明建检察长认真听取了案件情况介绍,耐心解释司法救助有关问题,并现场宣布给予覃某某司法救助的决定,待报江南区司法救助领导小组审批后,及时发放救助金,并鼓励覃某某及家人积极生活,尽快摆脱困境。

同日,陈江涛副检察长带领部分干警深入吴圩镇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宣传活动,在现场设立群众“最多访一次”信访事项巡回接访点,由陈江涛副检察长接待来访村民,针对村民们提出的法律问题一一耐心做了解答。活动还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检察便民联络卡”及检察业务宣传资料的方式,对检察机关推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群众“最多访一次”专项活动、国家司法救助等与群众密切有关的检察工作进行宣传,共接受咨询1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此次活动是“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工作面向全社会的一次公开透明的全方位展示,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倾听群众意见的态度和自觉接受监督的决心。下一步,该院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拓宽群众信访渠道,扎实推进最多访一次”试点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努力为辖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和法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