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节前夕,江南区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联同南宁市江南区劳动监察大队等多部门为被拖欠工资2年之久的29名讨薪人讨回劳动报酬,多措并举立足办案做好“雪中送炭”的“护薪”人。
刘某系广西某餐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8年年底至2019年年初,刘某与玉某等人在南宁市江南区合作经营餐饮公司,经营三个月后停业并拖欠员工工资。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调查,认定刘某存在恶意拖欠该公司员工陆某等29人劳动报酬共计118277.4元。
一、发挥检察职能,迅速提前介入侦查
在公安机关对刘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立案侦查后,该院高度重视,副检察长靠前指挥,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迅速开展提前介入该起案件,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并对案件的定性提出意见,夯实证据基础。
二、准确把握定性,依法从快批准逮捕
该院提前介入、了解分析案情、指导补证,迅速确定犯罪嫌疑人刘某确系有能力支付薪酬而不支付的恶意欠薪的定性。并与公安机关、劳动监察部门召开联席会,明确欠薪数额,形成下一步的追回欠薪方案。2021年1月27日,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以刘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我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在严格审查证据,把握嫌疑人行为的性质的前提下,于同月29日该院迅速对刘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三、开展释法说理,促督欠薪返还
在对刘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该院积极开展对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被拖欠工资员工进行释法说理工作,督促刘某支付所欠薪酬,最终刘某委托其家属将拖欠的全部薪金返还。检察官依法监督欠薪支付过程,保障资金支付到位。
让劳动者告别“忧酬烦薪”,是社会的良心,文化的传统,也是法治的责任。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履行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政治要求,紧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为民办实事,切实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增进人民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