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岁末,正是烟花爆竹的销售旺季。江南区检察院认真落实南宁市检察机关“迎元旦春节,守护安乐、祥和的万家灯火”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部署要求,深入排查辖区乡镇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监管薄弱环节,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消除重大公共安全隐患,守护百姓欢度平安春节。
该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在巡查中发现,辖区吴圩镇、江西镇存在多家经营者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违法销售烟花爆竹、部分居民在家中大量存放烟花爆竹的情况。这些烟花爆竹的违法销售、存储点没有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没有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且分布在建筑、人员密集的区域,其中还包括南宁市唯一的中国历史文化名村、著名旅游景区扬美古镇及乡镇幼儿园围墙外侧的临街店铺。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一旦发生爆炸或引发火灾,将直接危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及时排除群众身边的潜在危险,江南区检察院立即组成专案组调查取证,第一时间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月9日,相关职能部门迅速响应,组织应急、公安、市场监管、城管执法、乡镇政府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江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颜晓兰带领干警现场配合行动。当天,联合执法组共查处吴圩镇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点5处,江西镇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点2处,非法存放点1处,现场查获的烟花爆竹依法予以暂扣,相关职能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
在开展专项监督工作中,江南区检察院紧盯涉及公共安全的民生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有效打击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防范化解了居民身边的重大安全风险,确保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同时对于保护景区游客及古建筑安全,提升江南区“江韵扬美”文旅品牌形象也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