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第四季度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1年第四季度,江南区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件。
2022年,江南区检察院将持续推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坚持“逢问必录”,定期向社会公布本院“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行为,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