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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送温暖 让返乡农民工过个“安心年”——江南区检察院到灵山县举行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
时间:2022-0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月20日上午,在农历春节到来前夕,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江涛带领控申干警深入钦州市灵山县佛子镇政府,在该镇党委书记宁毅等领导的支持参与下,举行了一次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为10名申请司法救助的灵山籍返乡务工人员发放了司法救助金,为他们送去了节日的温暖。

2020年4月,陆某某等10名灵山籍外来务工人员来到南宁某建筑工地务工,后该工地老板及公司一直未予结算工钱。经多次追讨未果后,该10名务工人员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于2021年3月向南宁市江南区法院起诉并与用工单位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同意向陆某某等人支付工资及利息等共约十二万。但是经申请执行后,由于该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无力支付上述款项,法院于2021年12月31日裁定终结执行程序。今年1月10日,陆某某等10人向江南检察院申请民事执行监督,并同时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江南区检察院收到司法救助申请后,及时派员向法院核实原民事案件执行情况,在获知该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导致原案执行程序已终结的情况后遂依法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该院党组对该案高度重视,陈江涛副检察长于1月13日带领干警深入灵山县佛子镇等地,克服各申请人居住地分散等不利因素,对10名申请人开展入户调查工作,调查核实申请人身份信息和家庭情况,收集完善相关救助材料。经审查后认定,申请人陆某某等10人由于长期讨薪未果及疫情影响,已失去收入来源,生活面临困难,依法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应当予以救助。

为了尽快解决陆某某等人生活上的燃眉之急,让他们在春节期间过上一个“安心年”,该院及时向区委政法委请示汇报,得到区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决定给予特事特办,加快审批流程,推动救助工作高效开展。考虑到申请人均已返乡,因疫情影响从灵山县往返南宁市路上多有不便,为切实减轻申请人“访累”,江南区检察院积极落实广西检察机关群众“最多访一次”工作机制,与灵山县相关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并由陈江涛副检察长带队驱车前往该县佛子镇政府举行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现场为陆某某等1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有效地缓解申请人的生活困难。

近年来,江南区检察院能动发挥检察职能,将司法温情融入日常办案中,积极构建多元化救助格局,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并持续推进广西检察机关群众“最多访一次”工作机制,把司法救助的温暖送到群众家门口,着力减轻群众“访累”,真正做到救助到点,帮扶到位,有力的践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深化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助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持续对该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进行跟踪监督,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大对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打击力度,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举措,助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扎实做好春节期间的社会面稳控工作,为增进农民工福祉、促进提升劳动保障领域社会治理效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