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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宣讲敲警钟 生态保护敢为先
时间:2022-06-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力度,提高辖区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意识以及强化社矫监管工作,5月30日下午,江南区检察院联合经开区司法局针对辖区内涉林案件高发的情况,对涉林案件被判处缓刑的多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一次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暨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宣讲专题活动。

此次宣讲活动面向辖区在矫的涉环境资源犯罪社区矫正对象,检察官们重点介绍了辖区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常见的多发罪名,如滥伐林木、盗伐林木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以涉林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为切入点,通过检察院近年来办理的涉环境资源保护典型案例,生动阐述了该类犯罪行为的构成、特征以及刑事法律后果重点向社区矫正人员介绍了我国的公益诉讼相关法律制度、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公共利益的相互联系,并通过问答互动的方式,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解什么是“可为”,什么是“不可为”,宣讲涉林木采伐、占用农用地等行为应当遵守的法律规范和注意事项,以及宣传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政策。

在场的社矫对象纷纷表示,听取宣讲后使自己进一步认识到了滥伐林木等违法犯罪对于生态环境、对个人以及家庭的不利影响,一致承诺今后将加强学习避免再犯罪,并以自己为例,告诫身边的人不要违反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杜绝滥伐林木、盗伐林木或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行为,以实际行动保护好森林生态环境。

随后,江南区检察院、经开区司法局和吴圩镇司法所还通过座谈的方式,共同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目标。一是司法局、司法所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通过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心理动态,加强分类监管,采取灵活、多样、有针对性开展学习、普法等帮扶教育工作,有效预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虚管及再犯罪情况发生;二是检察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强与司法局、司法所沟通联系,积极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去,努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一体化。

今年以来,江南区检察院以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首善检察为工作目标,持续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指示精神,坚持以党员先锋为引领,带动促进检察工作质效提升,主动将刑检工作、刑事执行监督工作与公益诉讼工作有机结合,不断深入探索参与社会治理的新办法新举措。此次专题活动,宣讲内容丰富、针对性强,进一步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意识,为预防社矫人员再犯罪,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