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第二季度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2年4月至6月,江南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上级检察院的部署要求,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2件,其中班子成员记录报告5件,其他人员记录报告7件。现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
接下来,江南区人民检察院将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下,强化对检察人员的督查管理,坚持“逢问必录”,确保检察权依法公开规范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