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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区检察院院领导包案办理信访案件 以公开听证促公正赢公信
时间:2022-06-28  作者:李希舟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和检察办案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近日,江南区人民检察院对李某某不服法院刑事判决申诉案召开听证会,检察长温守东作为包案院领导主持了听证。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参与案件评议,案件承办检察官和申诉人李某某的代理律师参加了听证。

案件申诉人李某某系原案被告人潘某某的妻子,被告人潘某某因情感纠纷于2021年10月在其家中放火,后因现场冒出浓烟,其他租户报警,公安机关出警并现场将火扑灭。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4日判决被告人潘某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申诉人李某某对该判决不服,认为量刑过重向江南区检察院提出申诉。

江南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认真落实最高检对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的有关规定,确定由检察长包案办理。听证会前,温守东检察长调阅了全案诉讼卷宗,重新梳理案件事实和证据,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进行全面审查。在听证会上,温守东检察长秉持公正客观立场,按照听证会程序,向听证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原案承办检察官对该案发表了处理意见,认为被告人潘某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依照规定可以从宽处理,由于潘某某没有可以减轻的情节,其起刑点为三年以上,因此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的判决采信证据无误,定性准确,审判程序合法,量刑适当。听证员认真听取了申诉人代理律师的申诉理由,并查看了案件主要材料,结合案件事实、法律规定、公序良俗原则,对案件发表了评议意见,最后,听证员经过合议认为江南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不予支持申诉人的申诉理由。接下来,江南区检察院将结合全案事实、证据及听证员评议意见,择日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听证会后,江南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主任委员、人大代表林燕对江南区检察院检察长包案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并主持公开听证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她表示,检察院在办理信访案件中举行公开听证,让社会各方参与到检察工作中来,拉近了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距离,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有利于提升检察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希望检察院继续推进公开听证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发挥公开听证程序制度价值,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努力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上展现新担当、取得新成效。

今年以来,江南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对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实施方案推进工作落实。截至目前,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11件,其中开展公开听证6件,已办结7件,有效地促进信访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