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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尾鱼苗放归良凤江 “检察听证+增殖放流”助力生态保护
时间:2023-01-19  作者:叶达昌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在江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和南宁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的见证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现场监督下,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涉案人员张某某、周某某、韦某某在良凤江沿岸投放了15万余尾鱼苗,主动履行了生态修复义务。

2022年4月24日21时许,该案三名涉案人员利用电鱼设备在南宁市江南区友谊路良凤江森林公园良凤江水坝上游河段电鱼,直接捕获18.6斤鱼。经广西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院评估,该案造成成鱼潜在总损失量约为74.4斤;造成幼鱼损失量约为6117尾,鱼卵、仔鱼、幼鱼的间接损失换算成幼鱼损失量146380尾,幼鱼损失量合计为152497尾。其三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罪,严重危害了良凤江的渔业生态资源和水生生物资源的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江南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启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程序,案件在审查过程中经承办检察官释法说理,三名涉案人员主动认识了错误并积极赔偿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自愿购买了15万余尾鱼苗在案发地良凤江河段增殖放流。随后,检察机关在现场组织了公开听证,就综合考量涉案人员自愿认罪认罚,主动修复生态后作出从宽处理充分听取了听证员、侦查机关、行政机关的意见。

此次开展生态资源损害修复增殖放流活动,是江南区人民检察院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的一次重要举措,通过现场开展增殖放流及警示教育,进一步提升了群众法治意识,以检察力量筑牢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司法红线,助推形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