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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检动态
江南区检察院三项措施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
时间:2023-05-09  作者:陈毅峰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提升社矫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近日,江南区检察院结合辖区实际,与辖区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协作配合,通过召开工作联席会、联合检查、对社矫对象谈心谈话等方式,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强化沟通协作,以联席会议推动工作开展。江南区检察院与辖区司法局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检察长温守东带领刑执检察干警和江南区司法局、经开区司法局相关领导召开工作联席会议,总结分析去年社区矫正工作的成效和不足,并聚焦当前社矫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与会各方就今后持续加强沟通协作、完善信息交流共享渠道,在社区矫正工作大数据应用、大数据建模等新领域加强探索和合作,合力打造工作特色亮点和创建优秀品牌等方面达成了共识,为推动辖区社矫工作创新发展夯实基础。

(二)加强权益保障,在社矫工作中体现法治温度。坚持依法监督和权益保障相结合,在开展日常检察监督过程中,针对未成年人等具有一定特殊性的社矫对象,及时建议辖区司法局、司法所在确保对社矫对象监管到位的前提下,结合社矫对象身份和特点,联合有关部门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帮扶措施,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如在开展社区矫正相关工作中,江南区检察院与辖区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助力一名未成年人社矫对象重返校园,使其在学校接受良好教育的同时,积极调整心态接受社区矫正,有效预防违法犯罪,促其重回正常的生活轨道

(三)加强检察监督,严防出现“脱管漏管”情形。今年年初开始,江南区检察院与江南区司法局、经开区司法局加强协调联动,联合深入辖区各司法所查阅社区矫正档案及相关工作台账,重点对社区矫正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终止或解除社区矫正等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督促辖区司法所及时整改,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有效防止脱管、漏管、虚管等情况发生。

下一步,江南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落实最高检关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的部署,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加强与辖区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新模式,不断增强社区矫正监督质效,努力推动辖区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开展